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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企业购买材料用于房屋在建工程,其进项税额可以抵扣吗?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非增值税应税项目,是指提供非增值税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和不动产在建工程。这里的不动产是指不能移动或者移动后会引起性质、形状改变的财产,包括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根据以上规定,企业购买的材料用于房屋在建工程,其进项税额不可以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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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wanmei | 更新时间:13天前 | 北京浏览:17003次 | 作者:wanmei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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